抽濕機產品質量國家監(jiān)督抽查質量公告
抽濕機按除濕原理可分為冷凍式除濕機、溴化鋰液體吸附式除濕機、蜂巢吸附式除濕機、壓縮空氣式除濕機等,其中冷凍式除濕機是利用潮濕空氣在進入除濕機蒸發(fā)器時溫度會大幅度下降,空氣濕度處于一種過飽和狀態(tài),多余水汽以冷凝水的形式析出,然后積聚滴出,從而達到降低房間空氣濕度的目的。目前,我國家用抽濕機絕大部分采用冷凍式除濕方式。
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促進除濕機行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,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除濕機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(jiān)督抽查,共抽查了上海、浙江、江蘇、廣東等4個省、直轄市8家企業(yè)生產的8種產品(不涉及出口),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7.5%。
此次抽查依據(jù)強制性國家標準GB4706.32-2004《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熱泵空調器和除濕機的特殊要求》、GB4343.1-2003《電磁兼容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要求第一部分發(fā)射》及推薦性國家標準GB/T-2003《除濕機》規(guī)定的要求,對除濕機產品的電氣安全、電磁兼容、性能等1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。
抽查中發(fā)現(xiàn)的主要質量問題:
1、抽查中有個別產品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不合格,主要是連接軟線的固定裝置沒有可靠地固定在器具上,可能會造成消費者在更換電源線時,電源線重新固定不可靠,導致除濕機在使用過程中電源線受到外力作用產生位移,發(fā)生短路或觸電。
2、抽查中有個別產品標志和說明不規(guī)范,主要是未在銘牌上標注制冷回路的吸/排氣側的允許工作過壓等。
針對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質量問題,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部門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對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(yè)依法進行處理,限期整改。同時,公布抽查中質量較好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(yè),引導消費者正確選購。國家質檢總局將繼續(xù)對該類產品質量進行跟蹤抽查,促使除濕機行業(yè)整體質量水平的提高,為消費者創(chuàng)造放心滿意的消費環(huán)境。
除濕機小常識
一、除濕機的選購
1、選擇外型美觀大方,蒸發(fā)器、冷凝器的翅片排列整齊,間隙均勻,沒有"倒坍"現(xiàn)象,塑料件光潔度好,制造工藝水平高的產品。
2、檢查是否標稱了噪聲值,噪聲值一般標稱在產品銘牌或產品使用說明書上,噪聲值越小表示產品越安靜。
3、消費者可根據(jù)居住面積的大小和居住環(huán)境條件的不同選擇不同規(guī)格的產品。除濕機日除濕量(升數(shù))按房間面積的1到1.5倍選擇即可滿足除濕要求。同時,除濕機的工作適用環(huán)境溫度應在5-35℃,以保證在濕冷的天氣也可以正常使用。
二、除濕機的使用
1、一般情況下,除濕機應居中放置較合適,周圍留有足夠的空間,以保持空氣暢通,可以達到較好除濕效果。
2、在使用中不得用力拉動除濕機的電源線來移動除濕機。
3、使用除濕機時,房間密閉性要好,否則,除濕效果不明顯,而且會加大除濕機的負荷,影響除濕機的使用壽命。
4、目前市場上的除濕機大都設有電腦自動控制系統(tǒng),有四檔模糊控制檔位,除關機一檔之外,有適濕(相對濕度:70-60%)、干爽(相對濕度:60-50%)和連續(xù)除濕(相對濕度:最低可達到35%),當室內濕度高于相應選擇檔位濕度以上,機器便自行啟動除濕;當水箱內水滿時機器自動停止工作,并且水位指示燈亮提醒水位已滿,須將水倒掉機器才能再運轉。